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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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临洮县*里铺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王春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是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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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洮县*里铺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 | *********** | 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年宁县金村乡金村村乡村建设提升村巷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宁县金村乡金村村乡村建设提升村巷道路硬化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和东西协作帮扶资金。招标人为宁县金村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年宁县金村乡金村村乡村建设提升村巷道路硬化工程
2.2项目编号:********-0**
2.3工程内容:拟建路线全长 0.*****。该项目路线由8条巷道路组成,均为自然村(组)道路,起终点接村内主干道,其中巷道1路线长 0.****、巷道2路线长 0.*****、巷道3路线长0.*****、巷道4路线长 0.****、巷道5路线长 0.*****。原路为土路面,宽度 3-** 不等,路面平、纵状况良好,路基宽度满足设计宽度,排水主要以路面纵向或散排方式排出。本次设计路面结构层采用:****厚水泥混凝土面层+**** 厚(**%)石灰土基层。
2.4招标控制价:******.** 元。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计划工期:总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8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8月**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个标段,选择*家中标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3.2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其中: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招标方式
4.1 招标人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 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 ***3年7月**日8时**分至 ***3年7月**日**时**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格式加盖公章)。
5.2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 ***3年7月**日**时**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结果公示
7.1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 盘 1 份(****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号楼*单元***室);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以及电子备份*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办公地址:宁县金村乡金村街9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号楼3单元***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3年7月**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省级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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