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预算 |
服务期 |
1 |
食材配送 |
***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申领时间:****年6月19日至6月25日,每日上午8:**至**:**,下午**:**至**:**。
(*)申领地点:汕头市东厦路**号4楼***室(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现场不接受现金购买,请以转账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具体详见下方账号)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帐 号:*******************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年7月**日**时**分。
(*)投标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
(*)投标地点:汕头市东厦路**号*楼开标室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年7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汕头市东厦路**号*楼开标室(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泽楠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传 真: ****-********
地 址:汕头市东厦路**号4楼***室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于助理
移动电话:***********
****年6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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